非公務員職位

高級經理

懲教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2-06 23:59
月薪$37,1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學府頒授的學位,或同等學歷;曾獲社會學及實用研究訓練者更佳。(b)中英文講寫能力俱佳,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註];(c)在取得學位後於行政工作方面具備最少10年的全職工作經驗,曾在政府或公營機構工作者更佳。此外,如在統籌、進行和管理工作計劃、研究/檢討/顧問研究/撰寫報告等包括公眾教育、宣傳、更生計劃和服務方面具有豐富經驗,並且具備相關範疇的運作/概念/事宜的知識,以及在提供秘書支援服務等方面有實際工作經驗尤為理想;(d)懂得使用統計數據及一般電腦應用軟件,包括MSWord、Excel、PowerPoint,以及數據庫/統計電腦應用軟件;以及(e)懂得和有能力協助統籌及監督深入研究、包括分析/詮釋數據和找出可作定論的數據、擬備分析成果、應用相關評估結果或策略,以及撰寫清晰易明的建議/報告等。
備註: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獲接納為等同2007年及以後香港中學會考第3等級的成績。
 

職責

(a)為懲教署更生事務相關的工作提供行政和秘書支援服務;以及(b)執行辦公室日常運作的行政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2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37,100元
(a)受聘人可享有14天年假,並會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分娩假期。(b)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作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入選的申請人才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便無須再經篩選,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等同職位所要求的入職學歷資格。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單及證書副本郵寄至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填妥通用表格第340號(1/2011修訂版),在信封面註明「申請高級經理職位」,並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至下列查詢地址,或以電郵(電郵地址:wong_anthony_kk@csd.gov.hk)、傳真方式(傳真號碼:25839307)遞交申請表格。未填妥或逾期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2至4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沒有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1443
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4樓懲教署
電話: 25825029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2-06 23:59
刊登日期: 2012-01-16

申請摘要

高級經理
懲教署
月薪37,100元
電話: 25825029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2-06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