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聲音復修技師

香港電台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3-26 23:59
月薪$13,14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聲音復修技師 月薪$13,145 2012-01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完成中三課程;及(b)具有復修聲音的工作經驗及如對開卷式錄音機、黑膠唱片、及/或卡式錄音座等錄音室模擬音響器材之操作和維修有認識或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職責

負責將港台音樂及錄音節目資料庫之庫藏資料由模擬格式轉化為數碼格式。(註:須不定時工作)

聘用條款

受聘人將按為期一年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薪酬及福利

月薪13,145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將可獲發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供款的金額相等於底薪總額15%。受聘人亦可享有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分娩假期和病假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GF340(Rev.1/2011))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或香港電台互聯網站(http://rthk.hk/recruit/)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書,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只有獲揀選的申請人才會接到申請結果通知。

查詢

職位編號: 31632
地址: 九龍廣播道30號香港電台廣播大廈音樂及錄音節目資料庫館長
電話: 23396445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3-26 23:59
刊登日期: 2012-03-17

申請摘要

聲音復修技師
香港電台
月薪13,145元
電話: 23396445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3-26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