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主任(核證機關監管)

郵政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4-27 18:00
月薪$30,49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1)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資訊科技或相關科目的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2)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2007年以前應為「課程乙」)取得第2等級(2007年以前應為「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3)取得上述學歷資格後,在資訊科技界累積不少於五年工作經驗,包括資訊科技項目管理、資訊科技應用開發及維護,以及/或資訊科技系統操作及管理等,當中最少三年任職小組組長職級; (4)口語和書面溝通能力良好,能操流利普通話尤佳; (5)具備優秀的人際關係、演示、策劃和組織技巧; (6)主動積極和投入認真,有需要時可逾時工作; (7)擁有資訊科技系統操作及/或應用開發方面的經驗,並具備良好的分析和解難能力; (8)在以下一個或多個範疇具有實際工作經驗: (i)資訊系統和網絡保安管理 (ii)網絡、系統和數據庫管理與支援 (iii)應用開發和項目管理 (iv)J2EE和萬維網應用開發 (9)具備公匙基建技術、系統審計和外判項目/承辦商管理方面的知識尤佳。

職責

(1)按外判合約所訂的合約條款和服務水平,監察承辦商的技術和運作表現; (2)審視設計和交付成果,並監察變革方案的推行; (3)處理有關承辦商運作的投訴和執行合約管理; (4)擬備、審視和更新各類文件,包括程序和報告;以及 (5)執行行政工作,以及管理和協調與香港郵政核證機關運作和服務事宜有關的各方。

聘用條款

(1)月薪30,490元; (2)合約為期一年; (3)按表現發放的獎金,每六個月發放一次,款額最高約為一個月的薪金; (4)年假14日; (5)約滿酬金加上香港郵政的強積金供款相等於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以及 (6)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薪酬及福利

月薪約30,490元

附註

(1)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於2012年7月上任。如在截止申請日期起計八個星期內仍未獲邀參加面試,即作落選論。 (2)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3)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4)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取錄,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5)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6)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7)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於2012年4月27日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GF340(Rev.1/2011))連同一份履歷和過去與現時工作職責的詳細說明,送達中環康樂廣場2號香港郵政總部4樓招聘組。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如未填妥申請表格,或未有夾附履歷和所需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查詢

職位編號: 31729
地址: 中環康樂廣場2號香港郵政總部4樓招聘組
電話: 29212975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4-27 18:00
刊登日期: 2012-04-14

申請摘要

電腦主任(核證機關監管)
郵政署
月薪約30,490元
電話: 29212975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4-27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