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臨時助理

環境保護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4-26 23:59
時薪$391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本職位男女均可申請,申請人必須- (a) 已修畢中五課程或具備同等學歷; (b) 具備一般環保知識; (c) 中、英文良好; (d) 熟悉電腦操作,如MSWord、Excel、PowerPoint; (e) 良好中文及英文打字技巧;及 (f) 能提舉約20公斤以上的重物。獲邀參加面試者須接受提舉重物測試。
備註:
具有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職責

主要的職責包括: (a) 協助開展實地考察,包括攜帶沉重設備和安排實施相關的安全措施,或須於船上工作; (b) 協助有毒物質監測工作,包括收集有關樣本; (c) 執行簡單的化驗室工作,包括清洗樣本盛器等工作; (d) 執行一般文書工作,包括資料輸入; (e) 執行戶外工作,如文件派遞和工地運作;及 (f) 或須不定時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為6-12個月,視乎運作需要。

薪酬及福利

每日港幣391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連同學歷及工作證明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下列查詢地址。請於信封面上註明申請的職位。資料如有缺漏或並未附上有關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考慮。是次招聘並不接受網上申請。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六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1762
地址: 九龍九龍灣臨樂街19號南豐商業中心5樓環境保護署環保法規管理科〔經辦人:文書主任(南豐)〕
電話: 21177510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4-26 23:59
刊登日期: 2012-04-20

申請摘要

臨時助理
環境保護署
每日港幣391元
電話: 21177510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4-26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