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項目統籌主任(區議會)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06 18:00
月薪$11,53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a)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及格,以及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成績達第3等級(2007年之前“C級”)或以上,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2007年之前“課程乙”),或同等學歷; (b)懂資訊科技應用知識,如MSOffice及中文輸入法者(倉頡、速成、注音、廣東話拼音)會獲優先考慮;以及 (c)面試者須接受中文打字測驗。
備註: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職責

(1)協助籌辦和監察項目及活動; (2)為推行項目及活動,提供行政及後勤支援; (3)就地區團體申請舉辦社區活動的事宜提供支援; (4)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至2013年3月31日。

薪酬及福利

每月11,535元
(a)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安排。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連同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1樓中西區民政事務處)。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1959
地址: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1樓中西區民政事務處
電話: 28523549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06 18:00
刊登日期: 2012-05-25

申請摘要

項目統籌主任(區議會)
民政事務總署
每月11,535元
電話: 28523549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06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