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項目主任(選舉)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28 18:00
月薪$13,45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項目主任 月薪$13,455 2012-06
2. 項目主任(選舉) 月薪$13,455 2012-05
3. 項目主任(專責事務) 月薪$13,455 2012-05
4. 項目主任(選舉) 月薪$13,455 2012-05

入職條件

(a)持有本地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具備豐富電腦軟件應用知識及中英文文字處理技巧;及 (c)能操流利粵語及具備良好中、英語文水平。

職責

協助民政處處理與選舉有關的事務及活動,包括行政及聯絡工作。

聘用條款

工作地區︰離島民政事務處或其他指派的地點,須於戶外工作。 工作時間︰每週工作44小時。 合約期︰應徴者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至本年10月31日止。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3,455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Rev.6/2012)]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1.html)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書,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送達或郵寄至『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0字樓離島民政事務處練惠玲/麥雅琳小姐收』,並在信封面註明『申請項目主任(選舉)職位』。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兩星期內接獲通知。如未能接獲通知則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2094
地址: 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0字樓離島民政事務處(練惠玲/麥雅琳小姐)
電話: 28523738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28 18:00
刊登日期: 2012-06-22

申請摘要

項目主任(選舉)
民政事務總署
月薪港幣13,455元
電話: 28523738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28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