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總音樂主任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2-01 23:59
月薪$92,45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 持有香港學位(以音樂學位為佳),或具同等學歷; (2) 在取得上述學歷後,具有不少於12年全職從事音樂或藝術行政的工作經驗; (3) 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參閱註〉;及 (4) 具良好中英文講寫能力。
備註: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職責

(1) 督導音樂事務處的運作及改善其服務; (2) 管理所有行政事宜,包括財政、人事/招聘等; (3) 發展及監察器樂訓練計劃; (4) 督導音樂活動的運作及統籌工作;及 (5) 協助制訂政策和發展計劃。 [註:或須不定時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兩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92,450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工作表現理想及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部門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支取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並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列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總音樂主任職位」(如郵寄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經電郵或傳真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本署有權不受理資料全的申請。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2742
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1至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5樓文化事務部職系管理及支援組
電話: 26017316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2-01 23:59
刊登日期: 2013-01-18

申請摘要

總音樂主任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月薪港幣92,450元
電話: 26017316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2-0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