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兼職

學校支援主任(EDB/QASBS/149/13)

教育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0-15 18:00
時薪$211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頒授幼兒教育或相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等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備註:申請人所持學位如非由本港院校頒授,亦請提供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學歷評審證明(如有的話。]
備註: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之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職責

(a)提供到校支援,並為學校會議準備相關的文件和資源; (b)統籌借調教師的工作,包括與幼稚園人員商討學校考察安排; (c)為幼稚園和小學界別組織及舉辦工作坊和研討會,並提供包括預約場地及宣傳活動詳情等的後勤支援; (d)匯報學校支援工作的進度,並記錄有關的實踐經驗;以及 (e)執行與支援計劃相關的其他獲指派的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薪酬及福利

時薪211元(每星期大約工作17小時)

附註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兼職學校支援主任(EDB/QASBS/149/13)。(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2樓1222室教育局質素保證及校本支援分部)。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每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3659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2樓1222室教育局質素保證及校本支援分部。
電話: 28926509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0-15 18:00
刊登日期: 2013-09-27

申請摘要

學校支援主任(EDB/QASBS/149/13)
教育局
時薪211元(每星期大約工作17小時)
電話: 28926509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0-15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