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二級職業治療師

懲教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0-31 23:59
月薪$23,28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二級職業治療師 月薪$22,405 2012-08

入職條件

(a)已根據《輔助醫療業條例》(第359章)的規定,按職業治療師註冊名冊第I或第II部分在香港註冊為職業治療師;(b)持有由香港職業治療師管理委員會發出的有效執業證明書;以及(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入職條件註(1)-(2)]
備註:
(1)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2)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地址,並註明申請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及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 (3)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申請人,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知識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職責

(a)為懲教署精神病治療中心內的所員提供職業治療服務,包括評估、治療、活動策劃和實施、擬備相關文件記錄,以及聯絡工作﹔(b)督導職業治療助理員及其他職員為所員提供職業治療服務﹔以及(c)為職業治療助理員及其他職員安排及進行與職業治療相關的訓練。 [註:須受《監獄條例》約束、穿著制服,或須輪班當值。]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14點(每月23,285元)至總薪級表第24點(每月37,625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g)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i)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日期為準)。申請人須於該表格和信封面清楚註明「申請二級職業治療師」。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安排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兩個月內接到通知。

查詢

職位編號: 33727
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3樓懲教署總部聘任分組
電話: 25826051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0-31 23:59
刊登日期: 2013-10-18

申請摘要

二級職業治療師
懲教署
總薪級表第14點(每月23,285元)至總薪級表第24點(每月37,625元)。
電話: 25826051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0-3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