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合約文員

地政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2-04 18:00
月薪$11,17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文員/助理員 月薪$8,980 2012-06
2. 合約文員 月薪$10,155 2012-06

入職條件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註1),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 (b)三年相關工作經驗; (c)電腦知識,包括使用Excel,Words,PowerPoint及中文輸入法;及 (d)如能達到英文打字每分鐘至少30字及中文打字每分鐘至少20字的水準更佳。
備註:
1.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3.申請人將獲安排於面試當日接受中英文打字測試。
 

職責

存檔、打字、影印及掃描工作;處理數碼化檔案;開立/輸入/更新電腦記錄;整理檔案;一般辦公室行政及會計工作;記錄電話口訊及答覆一般公眾查詢;送遞文件;以及執行上級指派的其他工作。 [註:或需超時/不定時工作。]

聘用條款

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六個月至一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11,170元
(a)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操守,將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供款,合共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支底薪總額的10%。 (b)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享有不少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連同正式修業成績/學歷證書副本、列明工作經驗的履歷及工作經驗證明,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地址。寄交申請表的信封上必須清楚註明申請的職位。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打字考試及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打字考試和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3900
地址: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1樓地政總署聘用組
電話: 22313202/22313204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2-04 18:00
刊登日期: 2013-11-30

申請摘要

合約文員
地政總署
月薪11,170元
電話: 22313202/22313204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2-04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