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合約助理物料供應員

香港警務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2-30 23:59
月薪$9,9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修畢中五程度,所修科目須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或具同等教育程度; (b)熟悉電腦操作﹙包括中文視窗,文書處理及試算表軟件﹚;以及 (c)能以廣東話及英語溝通。 註:申請人須參加電腦技能測試。

職責

負責一般倉務工作,包括點算、整理及執拾存貨;登記及處理貨物的收發;及上司指派的其他有關職務。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使用電腦。 註:(a)需於戶外工作;以及(b)在邊界區﹙即落馬洲、沙嶺、沙頭角、打鼓嶺等地區﹚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為期一年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薪酬及福利

月薪9,900元
受聘人可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送達查詢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合約助理物料供應員職位」。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表格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3967
地址: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5樓文職聘用組
電話: 28603108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2-30 23:59
刊登日期: 2013-12-20

申請摘要

合約助理物料供應員
香港警務處
月薪9,900元
電話: 28603108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2-30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