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項目經理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1-02 23:59
月薪$51,82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2. 項目經理(建築) 月薪$57,275 2013-10
3. 項目經理 月薪$49,870 2013-06
4. 高級項目經理(工程) 月薪$93,760 2013-04
5. 項目經理(非工程) 月薪$55,850 2013-01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取得學士學位後,在公共機構、社會企業或商業機構有不少於10年擔任管理職位的工作經驗; (c)具備極佳的中英文講寫能力,最少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 (d)具備策劃和計劃管理技巧;和 (e)具備良好的溝通和社交技巧,能與不同的非政府機構、社區團體和公眾人士聯繫和合作。 在商業顧問及∕或對社區計劃/活動的運作具認識及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
備註:
(a)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永久有效。 (b)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c)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任何一日仍然有效。
 

職責

協助推行一項全港公眾諮詢計劃,包括﹕ (a)為上述諮詢計劃專設委員會/工作小組,協助提供行政和秘書處支援工作; (b)與區議會秘書處、有關商會、關注團體和其他持份者組織聯絡; (c)為有關商會、關注團體和其他持份者組織舉辦簡介會和其他相關活動; (d)執行有關的公共關係和宣傳項目,包括為制作政府宣傳短片∕聲帶與政府新聞處、香港電台聯絡∕負責相關外判工作,並監察制作進度和質素; (e)協助分析傳媒和公眾就諮詢議題發表的意見和顯示的民情,包括整理公眾意見、初步評估所得的公眾意見和民情、總結重點論據,並擬備相關回應; (f)協助撰寫諮詢報告;以及 (g)監督一名行政助理處理公眾查詢電話及電郵,和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受聘人在合約屆滿後會否獲得續約聘用,將視乎服務需要,以及其工作表現和品行是否令人滿意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51,825元
(a)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2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b)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 本職位男女均可申請。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a)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b)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1樓民政事務總署第二科)。 (c)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電郵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3984
地址: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1樓民政事務總署第二科
電話: 28351400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1-02 23:59
刊登日期: 2013-12-19

申請摘要

項目經理
民政事務總署
月薪51,825元
電話: 28351400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1-02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