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兼職

項目經理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1-03 23:59
時薪$41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項目經理 月薪$51,825 2013-12
3. 項目經理(建築) 月薪$57,275 2013-10
4. 項目經理 月薪$49,870 2013-06
5. 高級項目經理(工程) 月薪$93,760 2013-04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學士以上程度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沒有學士學位者亦可申請,惟須符合下文(b)項所列條件; (b)在管理人力資源及/或財政資源以及籌辦大型活動方面,具豐富工作經驗,並至少具10年執行管理/行政工作的經驗,而非持有學位的申請人,須至少具15年經驗; (c)熟悉政府及/或公營機構的運作﹔ (d)具良好的中英文講寫能力﹔以及 (e)具極佳的溝通和社交技巧。

職責

(a) 協助策劃和制定大型/全港活動/盛事/盛會(包括大型慶典和典禮)所需的推廣/推行策略/方案,以及按需要統籌其他跨區盛事/盛會/項目﹔ (b) 就上述活動/盛事/盛會擬定執行計劃以及有效的公共關係和宣傳策略﹔ (c) 負責上述活動/盛事/盛會的整體統籌和推行事宜﹔ (d) 為監督上述活動/盛事/盛會和施行預算管制的專設委員會/工作小組(如有的話),提供行政和秘書處支援工作﹔以及 (e)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工作模式並不固定。實際工作時數視乎辦事處的運作需要及可用資源而定。薪酬按實際執行工作的時數計算。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聘用期為一年。

薪酬及福利

時薪415元
受聘者可享有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以通用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詳細履歷表和相關學歷證書副本及/或推薦書副本,必須於下列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資料如有缺漏或並未附上有關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考慮。請在信封面註明以下字句:“申請非公務員兼職項目經理”。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星期內沒有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3999
地址: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4樓民政事務總署專責事務組
電話: 28352357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1-03 23:59
刊登日期: 2013-12-30

申請摘要

項目經理
民政事務總署
時薪415元
電話: 28352357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1-03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