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電訊工程師

消防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5-26 23:59
月薪$89,56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1) 為香港工程師學會(電子或電機界別)於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五日之後選取的法定會員,或具備同等資格; (2) 在取得學歷資格後,具備最少十年有關大型及複雜電子及資訊科技系統的項目管理工作經驗,其中最少五年擔任督導職位;以及 (3)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1)。
備註:
(1) 考生在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當中以「二級」為最高等級。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或同等成績),會分別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科、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則會分別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而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申請人,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視作符合高級電訊工程師職位的英文能力要求。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4年5月9日)仍然有效。 (2)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3)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

高級電訊工程師主要負責(1)監察本處電訊及相關系統的運作,確保符合訂明的服務表現標準,包括相關維修合約/服務協議的管理工作;(2)規劃及發展電訊及相關系統,包括進行電訊技術及應用系統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及評估,以改善本處相關系統的功能及表現,以及擬備電訊及相關項目的設計、規格及工作計劃等;(3)負責本處電訊及相關系統的財政預算規劃及管制工作,包括就撥款申請、項目管理、基礎設施重建及資產管理工作擬備預算及技術建議;以及(4)就所有電訊及相關事宜提供專業意見及工程支援。【註:在遇上突發情況時,可能須不定時及通宵工作;以及可能須在颱風、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生效期間及其他緊急情況下值勤。】

聘用條款

獲錄用的高級電訊工程師,會按當時適用的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三年。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令人滿意,並完全符合職系的要求及服務需要,合約期滿後可轉為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45點(89,565元)至總薪級表第49點(103,190元)。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附註

(1)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2)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3)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5)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6)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則可視作已落選。 (7)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申請手續

(1) 申請人可(a)親身把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Rev.3/2013]),連同其學歷及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投遞於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總部大廈地下設置的投遞箱中;招募期間投遞箱開放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三十分;或(b)把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Rev.3/2013]),連同其學歷及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寄往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總部大廈八樓招募組;或(c)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網址: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2) 透過網上遞交申請者,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個星期內把學歷及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寄往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總部大廈八樓招募組,並於信封面和每一頁有關的文件副本上註明其網上申請編號。 (3) 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Rev.3/2013])可於各消防局或救護站、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下載。 (4) 逾期遞交的申請、申請表資料不全或未附上所需證明文件將不獲受理。 (5) 所有申請必須按上述方法遞交,申請如經其他方法遞交,將一概視作無效。

查詢

職位編號: 34517
地址: 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招募組
電話: 27337673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5-26 23:59
刊登日期: 2014-05-09

申請摘要

高級電訊工程師
消防處
總薪級表第45點(89,565元)至總薪級表第49點(103,190元)。
電話: 27337673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5-26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