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兼職

行政助理(全職)/行政助理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6-19 23:59
月薪$18,61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已獲取在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a))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c)能操流利粵語及具良好中、英語文水平; (d)具備良好溝通技巧及人際關係; (e)懂電腦軟件應用知識,包括MSWord、Excel、PowerPoint及中英文文書處理。
備註:
(a)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行政助理(全職): (b)行政助理(全職)共包括四個職系崗位,分別為行政助理(區議會)、行政助理(青年活動)、行政助理(免費法律諮詢)及行政助理(工程) (c)申請人具相關工作經驗可能獲優先考慮,相關工作經驗包括公共關係、處理查詢、計劃及管理項目或活動、管理工程/機電工程/建築項目、監管合約承辦商、秘書支援、聯絡或行政工作; (d)申請人具公共行政、非政府組織或地區事宜的認識或工作經驗可能獲優先考慮; -行政助理(兼職): (e)申請人為在學學生可能獲優先考慮。
 

職責

一般職責包括下列工作,惟會按調配情況而有所變更。就行政助理(兼職)而言,受聘期間其職責會有所變更,以便提供機會以更深入認識政府不同的工作範疇: (a)負責一般行政及管理支援,例如項目計劃及管理、資源及檔案管理、整合報告及數據等; (b)為委員會、會議、工作小組提供秘書及後勤支援,包括準備以中、英雙語擬備的會議文件、議程、會議紀錄及相關文件,並於會議後執行跟進事宜; (c)就區議會及其委員會/工作小組或地區青年活動委員會主辦的項目,負責協助舉辦、統籌、監察及評核不同的地方計劃,例如社區參與活動、青年計劃/活動及工程項目等; (d)就地區計劃/活動,協助籌備及舉行公眾推廣及公共關係事宜; (e)就地區計劃/活動,協助處理採購事務及執行監管合約事宜; (f)協助擬備呈交予政府部門、立法會及區議會的所需文件; (g)協助審核及處理,各項由地方組織、包括學校及非政府組織就地區計劃/活動提交的項目申請; (h)協助處理批出撥款予成功申請資助的地方組織;以及監察地區計劃/活動的進度,包括審核有關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非政府組織、及/或商業機構呈交的一般財務報表及進度報告; (i)負責諮詢服務中心的櫃檯服務; (j)負責有關社區會堂/社區中心的租訂安排及其電腦系統; (k)負責執行有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及處理宣誓事宜; (l)負責處理市民或其他組織提出的查詢及提問; (m)就地區計劃/活動,負責處理相關的檔案文件,包括網頁上的資訊; (n)有需要時處理其他獲分派的工作。

聘用條款

(a)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會因應獲調派不同崗位而有所分別; (b)受聘人需在沙田民政事務處、沙田區議會秘書處或其他區域的民政事務處工作; (c)如有需要,須於星期六、日、公眾假期及辦公時間外工作; (d)受聘人或須於戶外工作; -行政助理(全職): (e)受聘人每星期的總工作時間為44小時(包括一小時的午膳時間)。一般而言,受聘人會於星期一至五工作; -行政助理(兼職): (f)受聘人的工作時間一般為每天3至5小時(不包括午膳時間),或按工作需要而有所變更。

薪酬及福利

行政助理(全職):月薪18,615元 行政助理(兼職):每小時港幣110元
(a)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行政助理(全職): (b)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且行為良好,則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合約期須不少於一年且符合合約條件)。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學歷資格(包括修業成績表副本)及工作證明等證明文件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行政助理』。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証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八星期內接獲通知。如未能接獲通知則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6167
地址: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一號沙田政府合署四樓沙田民政事務處
電話: 21585374/21585375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6-19 23:59
刊登日期: 2015-06-13

申請摘要

行政助理(全職)/行政助理
民政事務總署
行政助理(全職):月薪18,615元 行政助理(兼職):每小時港幣110元
電話: 21585374/21585375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6-1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