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駐場技術監督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3-17 23:59
月薪$42,74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駐場技術監督 月薪$43,620 2012-08

入職條件

(1)申請人須符合資歷(i)、(ii)或(iii): (i)持有香港演藝學院舞台及製作藝術學院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及曾最少5年在大型藝術表演場所或藝團擔任全職高級技術管理職位;或曾最少2年在藝術表演場所或藝團擔任全職高級技術管理職位,以及具備5年全職舞台、技術或製作管理工作經驗;或 (ii)持有香港演藝學院舞台及製作藝術學院深造文憑,或具同等學歷;及曾最少7年在大型藝術表演場所或藝團擔任全職高級技術管理職位;或曾最少3年在藝術表演場所或藝團擔任全職高級技術管理職位,以及具備7年全職舞台、技術或製作管理工作經驗;或 (iii)持有香港演藝學院舞台及製作藝術學院文憑,或具同等學歷;及曾最少9年在大型藝術表演場所或藝團擔任全職高級技術管理職位;或曾最少4年在藝術表演場所或藝團擔任全職高級技術管理職位,以及具備9年全職舞台、技術或製作管理工作經驗;. (2)香港中學文憑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3)具有良好的中、英文會話及書寫能力;操流利普通話者或可獲優先考慮;及 (4)具有良好電腦操作技巧,熟悉AutoCAD2000(或更新版本)者或可獲優先考慮。
備註:
(1)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2)申請人須參加筆試。 (3)此職位無論男女均可應徵。
 

職責

負責場地舞台管理;處理員工的調配、督導及培訓事情;策劃及監察舞台運作;參與技術會議,並向使用場地人士提供專業技術意見;協調組別有關燈光、音響及其他舞台技術的安排;籌劃和監控舞台設施的購置,擬備及審核舞台設施規格的投標文件;製備舞台工作安全守則,並為員工安排技術及工業安全培訓;負責監察舞台設施的維修保養,並籌劃有關的改善工程及提交計劃書;負責擬備及更新設施技術資料、舞台平面圖案、工作圖、以及器材及設施記錄。 (註:受聘人須輪班、不定時及通宵工作,於週末及公眾假期當值;並須在戶外、颱風及暴雨期間當值。)

聘用條款

獲錄取的申請人將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24個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42,745元正
受聘如能圓滿地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令人滿意,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支取基本薪金總額的15%。受聘人並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述查詢地址(郵寄表格的遞交日期以郵戳為準)。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駐場技術監督職位“。未填妥、未簽署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或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的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至六個星期內接到通知。未接獲通知的申請人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7158
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中345號上環市政大廈5樓上環文娛中心
電話: 28532603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3-17 23:59
刊登日期: 2016-03-04

申請摘要

駐場技術監督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月薪港幣42,745元正
電話: 28532603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3-17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