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合約律師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7-15 23:59
月薪$75,32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合約律師 月薪$75,320 2017-11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i)在《律政人員條例》第2A條及附表2訂明的認可司法管轄區內取得律師資格後,具備最少五年專業經驗;或(ii)在《律政人員條例》第2A條及附表2訂明的認可司法管轄區內取得大律師資格後,具備四年專業經驗; (b)具備三年處理大廈管理個案的經驗; (c)非常熟識《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以及 (d)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備註: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a)就《建築物管理條例》及相關條例為本署提供意見及支援服務; (b)就《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的工作守則和其他行政指引及清單為本署提供法律諮詢及支援服務,並就管理的標準及守則向業主立案法團、大廈管理公司及其他有關人士提供輔導和指引; (c)為各區前線人員提供法律諮詢及支援服務,協助他們推廣《建築物管理條例》、相關工作守則和行政指引,讓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及有關人士遵循; (d)擔任本署舉辦的大廈管理培訓課程及研討會的講師,講解有關條例,工作守則及行政指引,並編制教材;以及 (e)執行其他獲指派的任務。

聘用條款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一年。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民政事務總署的服務需求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現而定。

薪酬及福利

每月75,320元
受聘人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年假和疾病津貼。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及行為持續良好,當合約圓滿結束時,可獲得一筆酬金(合約期須不少於一年且符合合約條件)。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各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詳細的履歷,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民政事務總署總部第四科。履歷應包括下列資料:(a)自中學起在公開考試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請註明考取成績的確實日期);(b)法律學士、法律深造證書或其他法律專業考試的成績,列明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請提供修業成績表和證書的副本);(c)取得律師/大律師資格的確實日期及地點;以及(d)就業記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申請表如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將不獲考慮。應徵者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個星期內收到通知。應徵者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40333
地址: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1樓民政事務總署第四科
電話: 28352127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7-15 23:59
刊登日期: 2018-06-15

申請摘要

合約律師
民政事務總署
每月75,320元
電話: 28352127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7-15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