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宣傳助理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7-20 18:00
月薪$11,64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宣傳助理 月薪$11,310 2017-06
2. 宣傳助理 月薪$11,310 2016-09
3. 宣傳助理 月薪$10,805 2016-07
4. 宣傳助理 月薪$9,865 2014-07

入職條件

(a)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c)能操流利英語和粵語; (d)通曉以下最少一種香港常用的南亞/東南亞語言(例如印地語、尼泊爾語、烏爾都語或泰語)(能書寫相關語文會獲優先考慮); (e)具良好的人際技巧和溝通技巧;以及 (f)熟悉電腦應用,例如英文和少數族裔語文文書處理、試算表和簡報程式。

職責

(a)協助主管推行和推廣少數族裔的支援服務; (b)協助主管到學校和其他機構舉行講座/介紹; (c)協助主管推行有關種族關係的宣傳/教育項目,例如籌辦展覽以介紹不同少數族裔的文化; (d)協助主管印製以南亞語文和東南亞語文編寫的刋物; (e)協助主管執行一般文書職務(存檔、檔案記錄、打字、影印、收發服務、安排運輸等);以及 (f)履行由民政事務總署的主管不時指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1)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聘用期為2個月。 (2)視乎運作需要,獲取綠者或需戶外工作和不定時工作,包括夜間和週末。

薪酬及福利

港幣每月11,645元
受聘者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替代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詳情將在獲聘時再行確定。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與否、性別、婚姻狀況、懷孕與否、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中選的應徵者會獲邀請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院校╱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交下述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期晚上六時前送交下述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宣傳助理職位"。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個月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40430
地址: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15樓 民政事務總署種族關係組
電話: 28351747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7-20 18:00
刊登日期: 2018-07-13

申請摘要

宣傳助理
民政事務總署
港幣每月11,645元
電話: 28351747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7-20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