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項目統籌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5-14 18:00
月薪$15,65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項目統籌 月薪$14,975 2017-10
2. 項目統籌 月薪$13,895 2016-01
3. 項目統籌 月薪$13,280 2014-12
4. 項目統籌 月薪$12,205 2013-04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1及2);或 (ii)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2及3];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3];及 (c) 具備良好電腦應用知識,如MSWORD,EXCEL,POWERPOINT圖像及相片處理及中、英文文書處理。
備註:
(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4)申請人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可能獲優先考慮。
 

職責

(a) 籌辦、協調及推展大型地區活動和社區活動,包括節目規劃、後勤支援和宣傳工作; (b) 為地區管理小組或區議會秘書處提供行政支援、協助推行地區小型工程計劃、視察觀塘區議會撥款的設施或工程等; (c) 提供一般秘書工作及後勤支援;及 (d) 處理其他指定之工作。

聘用條款

(a)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b) 受聘人可獲為期一年的合約,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工作需要及資源是否足夠而定; (c) 如有需要,須於星期六、日、公眾假期及辦公時間外工作; (d) 受聘人或須於戶外工作。

薪酬及福利

月薪15,650元
受聘人於符合合約條款下的約滿酬金為15%(包括5%強制性公積金供款),及《僱傭條例》下適用的福利。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以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表格連同學歷及工作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下午六時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項目統籌職位」。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日期為準。請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送達。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由香港郵政處理。 逾時遞交、申請表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41682
地址: 香港九龍觀塘觀塘道392號創紀之城6期21樓 觀塘民政事務處
電話: 21717425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5-14 18:00
刊登日期: 2019-04-23

申請摘要

項目統籌
民政事務總署
月薪15,650元
電話: 21717425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5-14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