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不論男女,皆可申請此職。申請人須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註1);
(b)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註2);以及
(c)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10年一般辦公室行政事務、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策劃及管理、項目/活動管理等範疇的工作經驗,當中至少5年為督導級人員。最好具備在政府工作的經驗(註3);
其他條件:
(a)熟習政府規例和程序;
(b)具備策劃及管理政府公共服務的經驗;
(c)中英文書寫能力俱佳,並能操流利英語和粵語;
(d)具備良好的溝通、表達、人際和領導技巧;
(e)具備良好的分析和項目管理技巧;
(f)積極主動,以及能提供具建設性的意見;以及
(g)能在壓力下工作,並能在急促的工作環境下提供快捷的回應及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