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電話中心提供行政及支援服務,包括人事管理、財政管理及一般行政。或須輪班和在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期間不定時工作,以及在惡劣天氣(包括颱風及黑色暴雨)期間工作。
聘用条款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為期一年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幣$20,530
(a)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時,可獲得約滿酬金,金額與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供款相加後,會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支取的基本薪金總額的15%。(b)受聘者可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受聘人可享有的有薪年假為每年十日。如工作表現理想,則可享有不多於4日的額外有薪年假。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資料如有缺漏或逾期遞交,申請將不獲考慮。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筆試/面試,通常會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以電郵形式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筆試/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询
职位编号: 31680
地址: 九龍彌敦道405號九龍政府合署7字樓705室1823電話中心行政及支援組
电话: 29286997
预定申请日期 2012-04-10 18:00
发布日期: 201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