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註3)/C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c)熟悉一般辦公室應用的電腦軟件,包括Adobe,Photoshop,AcrobatXPro,
MicrosoftOffice等;
(d)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包括打字速度達每分鐘中文30字及英文60字;
(e)能講流利英語及普通話;以及
(f)具備兩年或以上工作經驗,並有項目管理工作、聯絡政府機構、非政府機構、公眾及商業界別等經驗優先。
(合適的應徵者或須接受打字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