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行有關工程和合約檔案的存檔及發送職務,包括開立和結束檔案、為附件編製索引及保存檔案往來記錄;
(2)把文件、報告、進度照片等掃描成為數碼影像;
(3)收取並分發往來工地辦公室的測試報告和測量申請表格;
(4)協助處理不常用的檔案,以準備移往離開工地的貯存所及/或記錄中心;
(5)保存並為工程報告和刊物編製索引;以及
(6)執行任何其他獲委派的職務。
聘用条款
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9,340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整個合約,將可獲得一筆約滿酬金,款額相等於底薪總額的10%。該筆酬金將包括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出的供款。受聘人可享有《僱傭條例》及合約條款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分娩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下述的查詢地址,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合約項目助理職位」。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询
职位编号: 33260
地址: 九龍何文田公主道101號土木工程拓展署大樓14樓土木工程拓展署
电话: 27625066
预定申请日期 2013-06-10 23:59
发布日期: 201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