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人須負責:
(a)提供文書、總務及秘書支援(包括複印、存檔、文書處理、數據輸入、資料搜尋及預約安排等);
(b)在接待處當值、接待訪客或賓客、答覆一般查詢及來電;
(c)協助籌備內部人員及外間持份者所出席的會議及活動;
(d)執行送遞職務,包括在辦公室內或户外收發文件、檔案及其他物品;以及
(e)執行由上司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註:或須不定時或超時工作。)
聘用条款
獲取錄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0,560元
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獲給予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資歷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正式修業成績表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a)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b)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公開考試成績、學歷證明書、專業資格證明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的副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及時間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信封須註明“申請合約文員職位”。
(c)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並未妥為簽署、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或並無連同所需文件副本,均不予考慮。
(d)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否則申請文件將退還寄件人。因郵費不足而退還寄件人的申請書,必須在截止日期及時間或之前重新遞交。
(e)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所有申請均會絕對保密。如申請人沒有收到面試通知,可視作落選論。
查询
职位编号: 33593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8樓1816室食物及衞生局行政組
电话: 35098760
预定申请日期 2013-09-11 18:00
发布日期: 2013-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