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法定語文主任會調派到各政策局或部門,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提供中英文互譯服務;
(b)在會議及會談中擔任英語、廣東話及/或普通話傳譯;
(c)出席會議並以中文及/或英文撰寫會議記錄;
(d)提供各項與語文相關的支援服務,例如草擬和審核中英文文件,並就中英文的應用提供意見;以及
(e)協助辦公室的管理。
聘用条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條款受聘。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14點(每月23,285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43,120元)
备注
(a)申請人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有關每月薪酬及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等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本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作進一步篩選。在這情況下,只有入選的申請人才會獲邀參加傳譯考試及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包括在法定語文主任筆試取得及格成績),便毋須再經篩選,會獲邀參加傳譯考試及面試。
(i)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j)為確保能在限期前遞交網上申請,申請人應盡早完成網上申請手續,以免臨近截止日期時,網上系統因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不勝負荷。
申请手续
申請人必須以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表格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地址,信封面註明「申請二級法定語文主任職位」。此外,申請人也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提交申請。持有非本港學歷的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必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把學位證書及修業成績單副本郵寄或傳真(傳真號碼:25242965)至下述地址,並在信封面(郵寄)和文件副本的每一頁(郵寄及傳真)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法定語文主任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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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编号: 33812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23樓2331室公務員事務局法定語文事務部員工管理室
电话: 28674793/28674833
预定申请日期 2013-11-22 23:59
发布日期: 201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