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c)具備兩年全職相關工作經驗;
(d)具備良好的中、英文寫作及口語能力;以及
(e)熟悉微軟Word、Excel及PowerPoint的應用。
[備註: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內詳細列明有關的學歷(例如: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各科目考取的成績等級)及工作經驗(例如:職位、僱主、職責、聘用期),並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將修業成績表副本、證書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夾附已填妥的申請表格一併遞交或郵寄至所列的查詢地址,並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行政文員職位」。請勿提交修業成績表/證書的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