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務及發展科執行行政工作,主要為物業管理相關事宜,包括籌劃項目、協調後勤事務等。
聘用条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為期1年的非公務員合約聘用。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a)申請人須填妥一份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連同申請人的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於香港時間2014年4月17日下午6時或之前,送交下列查詢地址。如以郵遞方式寄交申請書/文件,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的申請表格將不獲受理。
(b)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約1至2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查询
职位编号: 34399
地址: 香港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31樓3131室律政司招聘組
电话: 25299126
预定申请日期 2014-04-17 18:00
发布日期: 201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