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協助更新博物館常設展覽;
(b) 協助舉辦教育活動及宣傳活動;
(c) 進行與本地歷史、非物質文化遺產、歷史建築及其他相關主題的實地考察及研究工作;
(d) 協助舉辦專家及公眾諮詢活動、處理在社區層面的聯絡事宜;
(e) 協助舉辦活動以推廣與文化遺產和歷史相關的項目;
(f) 協助處理其他與收集、登記及管理藏品及與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有關的工作;
(g) 為歷史建築會議提供考古及行政支援;及
(h) 協助審查古蹟及歷史建築保育工作的開發建議書。
(註:或須在戶外當值及須不定時及於周末及公眾假期工作。)
聘用条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9,270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請人須用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列地址(郵寄表格的遞交日期以郵戳為準)。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合約二級助理館長﹝歷史﹞職位」。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其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或以傳真或電郵提交,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為落選。
查询
职位编号: 34692
地址: 沙田文林路一號香港文化博物館。
电话: 21808211
预定申请日期 2014-07-03 23:59
发布日期: 2014-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