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手续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亦可透過上述網站作網上申請。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之前,以郵寄方式或親身送達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2樓LG212室司法機構支援部。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合約私人秘書職位」。持有本港以外院校及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須於申請表夾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有關證明文件副本郵寄或親身送達上述地址(請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的申請表及未填妥、逾期遞交、未妥爲簽署、未附有所需文件或並非用指定表格遞交的申請表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符合學歷及語文能力要求,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參加技能測試。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技能測試或隨後的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