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兼职

一級教育心理學家(專業支援)(EDB/SE&KG/193/14)

教育局

预定申请日期: 2014-10-24 18:00

过往薪酬历史

 

入职条件

(a)持有本港頒授的心理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c)持有本港頒授的教育心理學(專業訓練)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d)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參閱註2]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e)在取得上述(c)的資格後,具備不少於十年於教育機構擔任教育心理學家的工作經驗[參閱註1];以及 (f)具備在特殊學校任職教育心理學家的工作經驗者會獲優先考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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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有關資歷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 2.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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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者主要職責是為在特殊學校任職的教育心理學家提供專業支援,包括: (a)定期與他們會面,提供諮詢服務; (b)就緊急事件及個案提供電話諮詢服務; (c)如有需要,安排個別指導、觀察及到校支援; (d)審閱他們撰寫的文件,例如心理評估報告; (e)舉辦培訓工作坊;以及 (f)備存相關支援工作的紀錄。

聘用条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2年。

薪酬及福利

時薪415元(每星期工作約10小時)

备注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一級教育心理學家(專業支援)(兼職)(EDB/SE&KG/193/14)。(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新界荃灣青山公路457號華懋荃灣廣場18樓教育局教育心理服務(新界西)組)。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每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询

职位编号: 35070
地址: 新界荃灣青山公路457號華懋荃灣廣場18樓教育局教育心理服務(新界西)組
电话: 36984311
预定申请日期 2014-10-24 18:00
发布日期: 2014-10-10
 

申请摘要

一級教育心理學家(專業支援)(EDB/SE&KG/193/14)
教育局
時薪415元(每星期工作約10小時)
电话: 36984311
预定申请日期: 2014-10-24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