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主修英文)或主修英文的教育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在取得學位後,還須具有不少於六年教學及/或課程發展的經驗,當中包括不少於四年的中學教學及/或課程發展經驗。如申請者具備至少四年負責相關督導工作的經驗,可獲優先考慮;以及
(d)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註],或具同等成績。
[備註:如申請者擁有以下的條件,可獲優先考慮:(a)良好的溝通及人際關係技巧;及(b)良好的電腦應用知識及/或擁有以多媒體協助開發中小學教學資源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