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須留意兩項職位均需於戶外工作,包括巡查由葵青民政事務處或葵青區議會撥款興建的戶外設施,如花盆及避雨亭等。
兼職社區幹事:
(i)協助大廈互助委員會及業主立案法團之成立,並協助其推動會務及社區工作;
(ii)協助葵青民政事務處職員處理社區事務及舉辦活動如撲滅罪行運動及巡查地區設施如花盆及避雨亭等;
(iii)協助管理社區中心及社區會堂;
(iv)協助進行調查研究工作,並轉達市民之意見;
(v)執行由葵青民政事務處指派的其他相關職務。
兼職活動推廣助理:
(i)為籌辦社區參與項目及活動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
(ii)就區議會的日常運作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
(iii)為區議會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
(iv)協助籌辦地區活動;
(v)執行由葵青民政事務處職員指派的其他相關職務。
以上部分或全部職務或需戶外工作。
聘用条款
(i)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ii)兼職社區幹事的受聘者可獲為期一年的合約;而兼職活動推廣助理的受聘者最長可獲聘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
(iii)受聘者或須戶外及不定時工作及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書填妥後,須連同學歷、證書、正式的修業成績表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之前送交查詢地址。
請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如申請人欲同時申請兩個職位,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兼職社區幹事及兼職活動推廣助理」。如申請人只申請兼職社區幹事或兼職活動推廣助理,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兼職社區幹事」或「申請兼職活動推廣助理」。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下午六時前送交查詢地址。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面試通知。申請人如在八個星期後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查询
职位编号: 36052
地址: 新界葵涌興芳路166-174號葵興政府合署十樓
电话: 24944503
预定申请日期 2015-06-22 18:00
发布日期: 201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