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履行一般文書職務,例如:一般行政及後勤支援、辦公室設施、人事、財務及資訊科技;
(b)處理申請,包括:審核、資料輸入及跟進申請進度;
(c)履行提供客戶服務的職責,包括:在客戶服務櫃台當值和處理公眾查詢;
(d)擬備和編製統計報告和圖表供分析用;
(e)提供一般文書支援,例如資料輸入、歸檔、影印、列印和郵寄信件;及
(f)處理其他被指派的職務。
聘用条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任期最長12個月。續約與否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及受聘人的品行和工作表現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0,800元
根據合約及《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休息日、公眾假期、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病假。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將修業成績表及文憑╱證書副本以郵遞方式或親身送交下述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到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郵寄或親身交往九龍旺角彌敦道700號工業貿易署大樓912B室工業貿易署人事組。信封面請註明“申請一般文員職位”。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未有夾附所需證明文件、逾期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請,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询
职位编号: 36066
地址: 九龍旺角彌敦道700號工業貿易署大樓912B室工業貿易署人事組。
电话: 23985712
预定申请日期 2015-06-12 18:00
发布日期: 20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