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

傳譯員(裴濟語,普什圖語,馬甸加語,沃洛夫語,蒙古語)

司法机构

预定申请日期: 2015-08-31 23:59

入职条件

申請人必須(1)具大學畢業或同等學歷的資格;(2)精通中文或英文(口頭及書寫),及(3)精通(口頭及書寫)其所申請作兼職傳譯的外語。

职责

按此展开...

(1)在法庭程序中擔任傳譯工作;(2)翻譯文件;(3)謄寫載於錄音帶或錄影帶內的會面記錄或法庭聆訊記錄﹔及(4)核證翻譯文件。

聘用条款

申請人在通過語文能力測試以及經警方查核證實無犯罪記錄後,司法機構會按需要分配工作給合資格的兼職傳譯員。

薪酬及福利

每小時287元,每次工作可獲最少兩小時的酬金﹔由第三小時開始,酬金是以每半小時一個單位去計算。

备注

申请手续

申請人可透過電郵(karenpltan@judiciary.gov.hk)附上履歷或郵寄至香港灣仔港灣道十二號灣仔政府大樓廿六樓法庭語文組兼職傳譯員辦事處遞交申請表。獲邀面試的申請人,請帶備身份證、護照、學歷及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正本,以及近照乙張到上述兼職傳譯員辦事處。

查询

职位编号: 36165
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十二號灣仔政府大樓廿六樓法庭語文組兼職傳譯員辦事處
电话: 25822944/25822909
预定申请日期 2015-08-31 23:59
发布日期: 2015-06-13
 

申请摘要

傳譯員(裴濟語,普什圖語,馬甸加語,沃洛夫語,蒙古語)
司法机构
每小時287元,每次工作可獲最少兩小時的酬金﹔由第三小時開始,酬金是以每半小時一個單位去計算。
电话: 25822944/25822909
预定申请日期: 2015-08-3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