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審核、編碼及輸入統計調查問卷資料;
(b) 製備及處理外勤工作文件;
(c) 處理一般行政及文書職務,如製備行政記錄、發出通知書/查詢函件及普通電腦文書處理(包括中、英文打字)等;
(d) 接聽電話查詢;
(e) 處理其他雜項職務;以及
(f) 或須外出及不定時工作。
聘用条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大約為3至12個月。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幣11,920
本處會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用的情況下給予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备注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申请手续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塡妥的申請表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除申請表外,申請人必須同時遞交文憑/證書副本、正式的學業成績報告副本及工作證明副本,否則申請將不獲考慮。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文員職位」。所有申請書,如逾期、資料不全、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或未妥為簽署,將不予考慮。獲邀參加面試的申請人通常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至六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询
职位编号: 37214
地址: 香港九龍觀塘海濱道135-137號宏基資本大廈10樓,政府統計處普查策劃科(2)
电话: 35471837/35471825
预定申请日期 2016-03-18 23:59
发布日期: 201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