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助理主要執行與下列一項或多項職能範圍有關的一般文書職責,其中可能涉及多個範疇職務:
(a)一般辦公室支援服務;
(b)人事;
(c)財務及會計;
(d)顧客服務;
(e)發牌及註冊;
(f)統計職務;
(g)資訊科技支援服務;以及
(h)其他部門支援服務。
文書助理會被派往本港各區的政府辦事處工作;執行職務時須應用資訊科技;以及可能須不定時或輪班工作,並穿着制服當值。
聘用条款
獲錄用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附註(d)]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1點(每月12,120元)至總薪級表第10點(每月21,255元)。[附註(e)]
备注
(a)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遴選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遴選面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j)臨近截止申請日期,網上申請的系統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请手续
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透過下列其中一種方式遞交申請表格:a)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的網上申請系統;b)郵寄到查詢地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表格的日期)。申請人須確保信封上的郵寄地址正確無誤,並已支付足夠郵資。郵資不足的郵件概不受理。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或c)投入設於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2樓職員入口處的申請表格收集箱。收集箱的擺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8時45分至下午6時。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下載,或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文書助理職位」。逾期遞交或未填妥的申請表格,以及非使用指定表格、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表格,概不受理。
申請人在現階段無須付上本地學歷的證明文件副本。不過,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須隨申請表格夾附有關當局所簽發的文憑╱證書、修業成績表及列明有關課程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為了方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申請人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如已獲取其他學歷,亦應盡可能就這些學歷提供上述證明文件的副本。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必須於2016年9月8日或之前,把有關證明文件的副本寄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請勿在現階段郵寄任何文憑/證書或其他學歷證明文件的正本。
查询
职位编号: 37791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7樓公務員事務局一般職系處
电话: 31050421/31050463
预定申请日期 2016-09-01 23:59
发布日期: 2016-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