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請人須:
(a)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化學一級或二級榮譽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修畢的學分或試卷必須有三分之二為化學並在畢業後有兩年相關的工作經驗;或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化學一級或二級榮譽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修畢的學分或試卷至少有二分之一為化學以及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化學碩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合格成績(見註項(1));及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見註項(2))。
註:(1)能力傾向測試的考生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
(2)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