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合约医生﹝未持有于香港注册的医科资格﹞﹝儿童体能智力测验﹞

卫生署

过往薪酬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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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
(a) 持有在一个医学主管当局注册的非本地医科资格;
(b) 具备良好中英文口语及书写能力;及
最好能操流利粤语。

(备注:
(1) 具经验并已取得上述入职条件中列明之相关专业资格的医生,如未于香港医务委员会注册仍可申请此职位。卫生署会在有需要时协助获聘用的申请人向香港医务委员会申请有限度注册。
(2) 非本地医科资格是否符合法例的注册要求,须在本署为申请人申请有限度注册时,交由香港医务委员会审核。)

职责

按此展开...

主要负责执行下列纲领范围的临牀及非临牀职责:
(a) 法定职责;
(b) 预防及监测疾病;
(c) 促进健康;
(d) 医疗护理;
(e) 康复服务;及
(f)公众和专业教育。

(备注: 获取录的申请人可能需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轮班工作及执行随时候召职务。)

聘用条款

获聘的申请人将按为期最多三年之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续约与否视乎届时本部门的服务需要、受聘人的工作表现及受聘人是否获香港医务委员会就其有限度注册续期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币61,060– 89,460元﹝入职薪酬视乎有关学历和工作经验而定﹞,另加约满酬金。
(a) 如受聘人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和行为良好,则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约满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会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5%。
(b) 受聘人可享有14天有薪年假及其他《雇佣条例》规定而又适用的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产假/侍产假及疾病津贴。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所列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人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的网页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 申请表[G.F. 340(Rev. 3/2013)]也可以从上述网站下载。

此职位并无特定截止申请日期,然而招聘活动会在所有空缺填补后停止而不再另行通知。申请人须于申请书内详述相关工作经验、学历、注册证明,或其他文件以证明申请人在申请日期时在香港以外的医学主管当局注册的非本地医科资格。

申请人请把已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有关可证明其达到所需学术成绩的文件证明副本(例如成绩单、修业证书等)送达所列的查询地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申请合约医生职位﹝未持有于香港注册的医科资格﹞﹝儿童体能智力测验﹞」。

申请人如在网上递交申请表格,必须于申请后一星期内把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所列查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的每一页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请勿提交有关成绩单/修业证书的正本。

申请人如以邮递方式提交申请,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的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以避免申请未能成功递交。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会由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申请人请尽量在申请表格上提供电邮地址。

查询

职位编号: 40248
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楼1807室卫生署聘任组
电话: (852) 2961 8526
预定申请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8-14
 

申请摘要

合约医生﹝未持有于香港注册的医科资格﹞﹝儿童体能智力测验﹞
卫生署
月薪港币61,060– 89,460元﹝入职薪酬视乎有关学历和工作经验而定﹞,另加约满酬金。
电话: (852) 2961 8526
预定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