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合約前及合約後階段履行工料測量的職務,例如擬備費用預算、建築工料清單及合約文件、評審標書和投標報告、工程臨時估價、結算最後帳目及處理申索;以及
(2)採購和管理顧問協議、工程合約和保養工程定期合約。
聘用条款
(1)合約為期兩年;
(2)月薪105,175元;
(3)年假14日;以及
(4)約滿酬金加上香港郵政強積金供款的金額相等於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薪酬及福利
年薪約1,260,000元,另加約滿酬金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受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政府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致力消除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與否、性別、婚姻狀況、懷孕與否、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取錄,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聘用。獲聘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者作進一步處理。在這情況下,只有通過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遴選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則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和證書的副本郵寄至下列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請人須於2018年9月21日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連同履歷和過往及現時擔任的工作的詳細職責說明,郵寄或送達中環康樂廣場2號郵政總部4樓香港郵政招聘組。申請表格可於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民政事務處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如未填妥申請表格,或未有夾附履歷及所需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獲取錄的申請人預計於2018年11月至12月期間上任。如在截止申請日期起計八個星期內仍未獲邀參加面試,即作落選論。
查询
职位编号: 40574
地址: 中環康樂廣場2號郵政總部4樓香港郵政招聘組
电话: 29212975
预定申请日期 2018-09-21 18:00
发布日期: 2018-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