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主任主要擔任的工作包括:
(a)領導、策劃和進行評審工作,並負責與訓練質素保證相關的項目;
(b)分析評審文件,就資歷架構提供專業意見,並撰寫評審報告;
(c)與其他政府決策局、機構、專業團體聯繫,包括但不限於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和香港資歷架構;
(d)訂立評審程序和指引,並就如何發展評審策略進行研究及顧問項目;
(e)在評審過程的不同階段,為人員統籌及舉辦評審訓練課程;
(f)檢討和實施質素保證機制,包括相關審計工作,確保課程符合質素保證要求和評審標準;
(g)統籌課程檢討並作記錄,持續改善訓練課程的質素;
(h)就課程銜接和學分轉移事宜準備文件,並與本地及海外院校聯繫,以及
(i)執行高級人員指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条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兩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74,830元
受聘人可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並於合約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及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h)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请手续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詳細列明其學歷及工作經驗。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一﹚學歷﹙包括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二﹚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及﹙三﹚中英文水平的證明文件的副本,須於2018年10月26日或之前郵寄或送達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
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2018年11月2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証明文件副本郵寄至聯絡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表格如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或並非使用指定表格,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没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副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副本在上述日期之後才收到,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眾多等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所列電話查詢。
查询
职位编号: 40770
地址: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20樓香港警察學院
电话: 28602229
预定申请日期 2018-10-26 23:59
发布日期: 2018-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