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提供資訊科技方面的意見,以及管理和統籌資訊科技項目的服務,以持續支援現有的資訊科技系統和推行新的資訊科技系統;
(b)為新的事務措施提供技術支援服務;
(c)管理資訊科技項目各階段的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系統分析及設計、電腦系統的採購及安裝、程式編寫、推行、系統護理及維修保養);
(d)帶領系統分析員及程式編製員推行新的電腦系統和提升現有系統;
(e)管理資訊科技系統、產品及服務的撥款和採購過程;
(f)管理團隊資源及交付的成果;
(g)致力保證承辦商所交付的成果和服務的品質;以及
(h)執行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条款
獲錄用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每月70,590元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的話)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者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分娩假期和疾病津貼。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參閱該資料冊。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本欄內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規劃署主頁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www.pland.gov.hk。
申请手续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詳細履歷和相關的證明文件,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親身遞交或郵寄至下述聯絡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信封面的郵戳日期會被視作申請日期。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逾期遞交的申請、申請表資料不全、沒有夾附詳細履歷和相關證明文件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表格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6至8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询
职位编号: 40824
地址: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8樓規劃署聘任組
电话: 22315011
预定申请日期 2018-11-09 18:00
发布日期: 2018-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