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執行一般辦公室職務,例如存檔、影印、文書處理、採購、倉庫管理、文件收發(包括送遞緊急文件),及雜項辦公室維修保養等;
(b)為會議提供支援,包括預備會議文件、資料夾和其他會議用品、準備會議場地、茶水和茶點服務等;
(c)協助籌辦講座、研討會和其他活動;
(d)協助輸入和核對資料、更新和整理數據庫,及執行簡單會計工作;
(e)協助執行接待處職務和答覆查詢;以及
(f)執行高級人員指派的其他工作。
聘用条款
獲錄用者將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為期兩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14,780元
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休息日、公眾假期、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f)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在現階段,有關申請人毋須遞交修業成績副本或證書副本。
(g)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请手续
申請人可按下列方式提交申請–
(a)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或
(b)填妥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該表格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請把填妥的申請表格放入信封,信封面須寫上「申請總務文員職位」,並以下列方式遞交–
(i)郵寄送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的日期。申請人在投寄前須確保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送遞。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寄件人或銷毀;或
(ii)在辦公時間內送遞至下列查詢地址。
在現階段毋須附上任何証明文件。
所有逾期、資料不全、未妥為簽署(紙張版本申請表格)、並非以指定方式遞交、並非用指定表格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六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但通知時間或會有變,而事前不會另行通知申請人。只有獲選參加技能測驗/面試的申請人才會收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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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编号: 40922
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23號舊灣仔警署地下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執事人﹕行政主任(1))
电话: 28102380
预定申请日期 2018-12-04 18:00
发布日期: 201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