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a)持有本港所頒授主修中國歷史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i)];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iii)];
(c)在取得上述(a)的學歷後,具有不少於6年的教學及/或課程發展經驗[參閱註(iv)];
(d)對中國歷史教育、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以及本地教育制度有豐富知識;
(e)對本地及國際的中國歷史教育及人文教育的最新發展具備深厚理解;以及
(f)具備與中國歷史及/或與課程發展及/或教與育管理相關的碩士或博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