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執行下列各項一般文書職責,包括一般辦公室支援服務、人事、財務及會計、顧客服務、統計職務、資訊科技支援服務等;
(b)為部門提供其他支援服務;
(c)處理電話查詢;及
(d)或須外出及不定時工作。
聘用条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為期十二個月。續約與否視乎受聘人的工作表現及屆時本署的服務需要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4,780元
(a)政府會按照《僱傭條例》及合約條文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向受聘者提供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b)受聘人需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向一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作出供款。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a)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b)已填妥的申請書連同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包括:(i)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成績副本、(ii)修業成績及學歷證書副本;及(iii)與工作經驗相關的證明文件副本。
(c)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並確保郵費足夠。未填妥或逾期遞交的申請、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沒有使用指定表格遞交的申請或沒有夾附上述(b)項所需文件的申請概不受理。
(d)面試邀請書將會通過電郵發出,請確保你已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以及你的電郵戶口能正常地接收郵件。申請人如在2019年3月29日前未獲邀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询
职位编号: 41273
地址: 香港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差餉物業估價署編制及聘任組。
电话: 21508821
预定申请日期 2019-02-08 23:59
发布日期: 2019-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