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本署泳池、泳灘或水上活動中心照顧泳客的安全;
(二)拯救遇溺泳客;
(三)維持秩序;以及
(四)保持場地清潔。
薪酬及福利
時薪港幣89元(泳池/水上活動中心)
時薪港幣93元(所有泳灘)
兼職時薪季節性救生員不適用。
备注
(一)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二)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三)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四)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五)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如適用)
(六)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如適用)
(七)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一)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有關拯溺證書(泳池救生章或沙灘救生章或以上級別證書)及急救證書的副本,在截止申請日期前交回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時薪季節性救生員(泳池/水上活動中心)職位」或「申請時薪季節性救生員(泳灘)職位」。
(二)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三)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
(四)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申請人並未妥為簽署,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均不予考慮。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技能測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技能測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询
职位编号: 41579
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一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七樓康樂事務部支援組聘用及編制小組
电话: 26018050/26018040
预定申请日期 2019-04-11 23:59
发布日期: 2019-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