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香港體育館或伊利沙伯體育館售票處售賣門票及協助公眾取票;
(2)負責日終結數,編製門票銷售及相關財務報表;
(3)回答公眾有關票務的查詢;
(4)處理文書工作;及
(5)執行上司指派的其他職務。
註:
受聘者須輪班、不定時工作,包括於星期一至星期日及公眾假期當值。
聘用条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
备注
(1)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6)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7)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1)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兼職票務助理職位」(如郵寄表格,遞交日期以郵戳為準)。申請人如非使用所指定的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或遞交資料不全,或逾期遞交,或未簽署,或所提供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有關的入職條件,或經電郵/傳真提交申請表格,其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三個月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2)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查詢地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查询
职位编号: 41713
地址: 九龍紅磡暢運道9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體育館辦事處
电话: 23557272
预定申请日期 2019-05-16 18:00
发布日期: 2019-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