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要求:
1.學歷:
(a)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b)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
2.語文能力要求:
(a)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
(b)具良好中英文讀寫能力。
3.其他要求:
(a)具備至少五年從事刑事調查工作的經驗,如具調查詐騙、合謀或商業罪案經驗則更佳。
附加條件:
(a)具備基本法律知識者可獲優先考慮;
(b)具備會計及商業實務的基本知識者可獲優先考慮;及
(c)熟悉基本電腦系統的操作,尤其熟悉文字處理、試算表系統及LotusNotes電郵系統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