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员主要负责执行有关保障税收及征收税款、缉毒、反走私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工作。关员须受《香港海关条例》所规定的纪律约束,并须穿着制服、佩带枪械、不定时工作及于接获有关要求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地区工作。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三年。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一般纪律人员(员佐级)薪级表第4点(每月港币21,285元)至一般纪律人员(员佐级)薪级表第14点(每月港币29,455元)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c)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发出聘书时的规定为准。
(d)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作出更改。
(e)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f)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体能测验。
(g)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体能测验。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h)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i)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现阶段无须递交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
(j) 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网上申请程序及确保所有申请资料准确无误。
申请手续
申请人可按下列方式提交申请:
(a) 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递交申请;或
(b) 把填妥的申请表格[通用表格第340号(3/2013修订版)]邮寄至香港北角渣华道222号海关总部大楼31楼香港海关人事部聘任组(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关员职位」)。申请人毋须亲身递交表格。为避免邮件未能成功派递,申请人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支付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部门,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邮费而引致的任何后果。以传真╱电邮方式递交、或并非使用指定表格的申请,概不受理。
申请表格[通用表格第340号 (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申请人现阶段无须递交任何有关学历的证明文件。稍后,如申请人获邀参加遴选面试,则须准备有关文件,以供审查。
由于邀请信及通知信将以电邮方式送出,申请人必须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及确保电邮帐户能正常接收邮件。
遴选程序包括体能测验、小组讨论及遴选面试。所有遴选程序只在香港举行。申请人通常会在体能测验日期前约两个星期接获电邮通知[请参阅附注(f), (g) & (h)]。申请人可透过香港海关网站浏览有关招聘关员的遴选程序资料
(http://www.customs.gov.hk/sc/about_us/recruitment/index.html)。
查询
职位编号: 42261
地址: 香港北角渣华道222号海关总部大楼31楼香港海关人事部聘任组
电话: 3759 3837
预定申请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