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請人須 :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b) 在取得上述學位後,具有最少六年行政、管理或培訓的相關全職工作經驗,尤以在政府內培訓 (包括專業知識、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語言,或傳訊等範疇);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的成績);
(d) 具備良好中、英文溝通及書寫技巧;
(e) 具備良好人際關係技巧;
(f) 具自發性;
(g) 能在壓力下工作;以及
(h) 能在緊迫的時間內同時處理多個項目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