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位

高级民航事务主任(直升机营运督察)

民航处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1-22 23:59

过往薪酬历史

1. 民航事務主任(適航) 月薪$53,195 2019-03
3. 民航事務主任(民航行政管理) 月薪$53,195 2018-09
 

入职条件

申请人须
(a)(i) 持有有效的航空运输飞行员执照(直升机)包括有效的一级体检合格证[请参阅注(2)]及不少于3,000 小时任职直升机机长的经验,其中2,000 小时为双发动机直升机机长的经验﹔以及
(ii) 在取得执照后有不少于12年相关工作经验,其中不少于五年为飞机等级及仪表飞行等级标准评审主任或其他规管工作的经验;或
(b) 持有国际民航组织缔约国包含仪表飞行等级的商用飞机师驾驶执照(直升机),以及在取得执照后有至少七年民航管理及运作或任职规管人员的经验,并通过航空运输飞行员执照考试;以及
(c) 英文书写能力优良,操流利英语。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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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视乎当时的情况,具有较多经验的人士,可能因为具备超出最低规定的民航工作经验而获给予额外增薪点。在一般情况下,按公务员条款聘请的现职民航处高级民航事务主任(直升机营运督察)的申请不会被考虑。
(2) 申请人如未能持有有效的一级体检合格证也可申请;申请人如获录用,须要取得有效的一级体检合格证才会获聘任。
(3) 为提高大众对《基本法》的认知和在社区推广学习《基本法》的风气,政府会测试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识。申请人在基本法测试的表现会占其整体表现的一个适当比重。
(4) 申请人如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申请书,已填妥的申请书与及连同一份详尽列明有关工作经验的履历须在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招聘部门的联络地址。履历的格式可于民航处网页下载。(https://www.cad.gov.hk/sc/recruitment.html)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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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民航事务主任(直升机营运督察)主要负责直升机运作事宜,包括︰
(a) 监察香港直升机营运机构的运作标准;
(b) 监察飞行人员的训练及有关的训练设施、运作手册及训练手册、飞行前简报、飞行计划设施的标准,以及人手和住宿设施的充裕程度;
(c) 就批出和续批有关签署飞行试验证书和机型级别测试表格的权力,视察营运机构考核人员所进行的测试;
(d) 就航空器的意外及事故进行调查;以及
(e) 协助制订飞行标准和运作事宜的政策和要求。(注:担任此职位的人员须经常离港公干及不定时工作。)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会按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为期三年。如受聘人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和行为一直良好,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约满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供款,会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5%。申请人必须按合约条款服务至少三年,方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受聘。

薪酬及福利

总薪级表第45点(每月港币112,250元)至总薪级表第49点(每月港币129,325元)[请参阅注(1)]

备注

(a) 并非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永久性居民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请,但只会在没有特区永久性居民适合及符合资格受聘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聘用。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顶薪点的数据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作出更改。
(f)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g)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h)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述联络地址。
(j)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 [G.F. 340 (3/2013修订版)] 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s://www.csb.gov.hk) 下载。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清楚列出已取得的专业资格和附上有关工作经验的履历 [请参阅注(4)]。

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已填妥的申请书,须连同有关工作经验的履历,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招聘部门的下述联络地址。请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职位的名称。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署,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

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必须在2019年11月29日或之前把有关工作经验的履历送交下述联络地址,及在信封面和履历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如申请人未能在相关限期前提供所需文件,包括上述履历,其申请书可能不获受理。申请人请尽量在申请表格上提供电邮地址。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六至八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有关上述空缺的资料,可按该项职位所列电话查询。

查询

职位编号: 42330
地址: 香港国际机场东辉路1号民航处总部办公大楼第五层人事科。
电话: 2910 6324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1-22 23:59
发布日期: 2019-10-25
 

申请摘要

高级民航事务主任(直升机营运督察)
民航处
总薪级表第45点(每月港币112,250元)至总薪级表第49点(每月港币129,325元)[请参阅注(1)]
电话: 2910 6324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1-22 23:59